周口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admin        2008-04-01        684

 

周口师范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久?

一般来说,专科生是在贷款后5年10个月内为限,本科生以贷款后6年10个月为限。在每个学生保存的“贷款合同”以及“借款凭证”内均有明确说明。

2.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考研)的借款学生还本付息有哪些规定?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考研)的借款学生,可在专升本(考研)入校后向你考入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提出展期申请,领取展期申请表(也可在我院学生处网站下载展期申请表),并由考入学校确认及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后,交黄河水院资助中心审查上报,然后由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统一报贷款银行审批,批准后由我院资助中心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原贷款展期期间,省财政和学校将继续负责贴息。我院在每年的10月20日以前办理完毕此项业务,过期所产生的该年度利息由学生自行支付。

3.借贷学生离校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学生本人毕业离校前,要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预留扣款账号,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上述手续办妥后,借贷学生方可离校。

(2)学院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并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请求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款。

作为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在自己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资助中心,以免因联系渠道不畅从而引发的个人违约责任。

4.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学生的利息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付,其中正常学制内的利息由省财政和学院共同支付,正常学制之外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

一般情况下,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后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提前还贷的,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5.毕业生离校后何时付息?

毕业生离校后,在每年的12月15号以前,请将当年利息足额存入毕业前确定的有效银行账户内,农行系统会在每年12月20日左右进行自动扣划,逾期不交者,按照违约处理。

6.已毕业离校学生如何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借款学生从“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www.haedu.net.cn”网站的“助学贷款系统”进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方式可采用以下两种:

1 用户名登录。用户名是:学校代码(10478)+借款人身份证号。

2 身份证登录。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身份证号。

以上登录方式对应的密码都是123,请登录后务必修改密码,如果密码丢失可以联系学院资助中心将密码重置。

(2)进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后,在“学生贷款管理”模块的“提前还款申请”里进行提前还款申请。

(3)自提出申请起15日后再次登录该系统查阅资助中心的提前还款批复情况,如果已经被批复,借款人将会看到一个带有我院资助中心印章的《提前还款批复表》,请自行打印批复表到河南省境内任一农行代理点柜台(最好是县级以上柜台)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果不在本地,可以委托代理人持该批复表到代理点柜台前办理。

(4)如果在网上操作不方便,学生由本人或者委托亲属、同学到我院资助中心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不必再在网上申请。(该方法便捷直接)

7.什么是提前还款批复表?批复表有什么作用?

《提前还款批复表》是借款人具备提前还款资格的唯一凭证,该表在有效期内有效,超过有效期未还款的不能再办理提前还款,需重新申请和资助中心批复;代理银行在未收到有效《提前还款批复表》的情况下拒绝受理提前还款,更不可能通过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上自动划扣的方式完成提前还款。

8.可否一次性结清贷款? 

在还款期限内,学生只可以单笔合同结清或者全部贷款一次性结清。

9.如果一笔贷款到期如何还款?

如该笔贷款到期,按合同约定,学生需提前三日将所需本息足额存入助学贷款预留账户,代理行在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取。

10.助学贷款预留还款账户(存折)如何处理? 

在学生办理完毕业确认手续,在毕业确认表中详细告知了你的还款账户信息,该账户为你毕业后还本付息的专用账户,在本人所有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学院会妥善保存账户存折,不要将该帐户注销,否则产生后果自负。

11.国家对贷款违约学生如何处理?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违约学生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学生。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有关信息和违约情况提供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保留终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的权力;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5)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如果所去的农行网点没有助学贷款还款业务怎么办?

因全省农行系统网点众多,可能因为个别原因,你所申请还款的农行没有开办此项业务,你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到以下网点在告知你所在贷款学校的前提下办理还款业务:

安阳: 北市关区支行    济源: 市支行宣东分理处    驻马店: 市西园支行营业部    焦作: 解放支行理工大学分理处、山阳支行营业部、市分行营业部    鹤壁: 市分行九洲分理处    开封: 市金明支行、鼓楼区支行医专分理处    漯河: 市源汇区支行泰山路南段分理处    洛阳: 市分行古城营业所、南昌路营业所、上海市场管业所、安乐营业所    南阳: 市高新区支行师院分理处、宛城支行理工学院分理处、卧龙区支行建中分理处、卧龙区支行营业部     平顶山: 市分行焦店分理处、湛河区支行、卫东区支行、湛河区支行    濮阳: 市分行金融超市办事处    商丘: 市八一路支行、梁园区支行豫东分行、梁园区支行归德路营业所    新乡: 市分行新市区支行、城区支行、平原分理处、郊区支行北干道分理处    新郑: 市支行    信阳: 市分行直属支行    许昌: 市分行莲城支行、莲花湾分理处    中牟: 农行管道局分理处、县支行    周口: 荷花支行颖河分理处、市分行    郑州: 市二七区支行中州公理处、商都支行、二七区支行、二七区支行大学路分理处、二七区支行金海分理处、管城区支行、管城区支行政四街分理处、郊区支行长兴路分理处、郊区支行商业干校分理处、郊区支行文化路北段分理处、郑州市金水区支行、商都支行、郑州市农业路支行、中原区支行、陇西支行、中原区支行、中原区支行桐西分理处、中原区支行中原路分理处、中原区支行桐南分理处、郑州未来支行

13.毕业后你和学校的联系方式有那些?

毕业生离校后,如在还本付息方面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我院资助中心联系:

(1)办公电话:03 94-8511866

(2)如果毕业后本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发生变动,请及时 通知我们 ,学贷中心在你还本付息前的适当时候会给予你善意提醒。

(5)你也可以和你的辅导员或者老师联系,他们也将帮你解决相关问题。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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