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08届贷款毕业生

  admin        2008-06-11        194

亲爱的师院学子们:

你们好!

岁月嬗递,光阴荏苒,当时光的车轮走向七月的时候,当校园的树再度结果的时候,当一张张笑脸定格在毕业照的镜头里的时候,离别的七月将如期而至。你们即将离开母校,开始新的人生征程。大学期间,你们用青春的朝气,不断追求的创新精神和坚强不催的意志,在“厚德博学,立志敦行”的校训鼓励下,养成了“团结拼搏、艰苦创业、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良好品质。如今,你们即将迈出母校,奔赴各行各业,用多年积累的知识放飞理想,收获希望,开拓人生新的辉煌事业,在此,母校向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开始新的人生旅程的全体毕业生表示热烈的祝贺!

“无论你走得多远,你的心总和我连在一起;无论树的影子有多长,他总是和树根连在一起”(泰戈尔)。身虽远,心相连,亲爱的师院学子们,在这离别之际,请相信并永远牢记,无论你们以后身处何方,母校会始终凝望、期待、祝福着你们,因为母校永远是你们心灵的归宿,精神的家园,事业的坚强后盾,母校的心永远和你们在一起

为了方便离校后你能顺利还贷,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提前还款

依据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贷款合同约定,还款学生需一次性还清某笔贷款。

离校后提前还款的学生,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毕业学生离校后如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一次还清)请登陆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http://www.haedu.net.cn,填写提前款申请或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自行从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下载打印“提前还款批复表”。批复表盖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子签章,没有电子签章的批复表无效。凭该批复表到河南省境内任一农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代理网点柜台办理还款手续(“指定的河南省境内农行营业网点”信息在学校学生处网站,助学贷款栏目下查询),如在外省可委托省内熟人代为办理。

二、如期还款

离校后按期还款的学生,请按下列要求进行:

银行将按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于贷款到期日从学生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随本清)。因此,还款学生不需要再提出申请,至少在到期日前3日将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足额预存到自己的还款账户中,以免银行扣收不到现金造成自己的贷款违约信息。

三、及时付息

1、贷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银行按签订合同中的约定于每年结息日(12月20日)从毕业学生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当年应付利息。学生至少应提前3日将应付利息足额预存到自己的还款账户中,以免银行扣收不到造成贷款违约的后果。若异地银行不办理此业务,异地学生也可通过电汇的方式将利息存入还款账号。(应付利息外最好多存100元钱,以应付年费的资费和可能的利率调整)或委托校内熟人代为办理。

2、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07年对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调整。(详见下表)

利息

起始时间

执行利率

执行利率

执行利率

时间

年利率

日利率

时间

年利率

日利率

时间

年利率

日利率

2004年度

2005.4.25

2005.4.25-2007.4.25

6.12

0.017

2007.4.26-2008.4.25

6.39

0.01775

2008.4.26

7.83

0.02175

2005年度

2005.11.15

2005.11.15-2006.11.15

6.12

0.017

2006.11.16-2007.11.15

6.39

0.01775

2007.11.16

7.83

0.02175

2006年度

2006.11.8

2006.11.8-2007.11.8

6.84

0.019

2007.11.9

7.83

0.02175

2007年度

2007.11.8

2007.11.8

7.83

0.02175

3、

 

 

 

 

 

 

 

 

 

请你务必在每年6月和10月与学校或银行分别联系一次。

四、办理展期

如果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考上了研究生或专升本,可以要求申请贷款展期。具体办理程序,请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中的“展期申请表下载”即可办理并查询。因11月和12月集中办理全省高校贷款业务,学生务必于毕业当年10月15日前,将展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然后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以挂号信的形式寄至我校贷款中心,过时不予办理。如未办理好展期手续,学生仍须自付利息。

五、其他事项

1、若毕业生的有关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变动,请及时通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登陆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在个人贷款信息窗口提交需变更的相关信息。

2、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网是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官方网站,学生可以登陆该网站查询本人的贷款信息。初始用户名是学校代码(10478+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市123,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请及时修改密码)。

3、如存折不慎丢失,需及时在开户行挂失并申请补办原账号。

4、如存折不慎消磁,需及时在开户行办理新账号,并将新账号与原账号报至我校贷款中心。

同学们,古人云:“人无信不立”,讲的就是人要知恩图报,要诚实守信。国家助学贷款本身就是国家对贫困学生实施的一种扶持性政策,国家对贷款的利息进行财政补贴。借款人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完成学业,因此,还清贷款对借款人而言不仅是责任,更是一种道德层面的感恩还款情况还会影响到银行对此项贷款的支持程度,直接影响以后的贫困学生能否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按规定,未在合同签订的偿还期限内还贷或者每年12月20日结息日前付息,均视其为违约。若违约,经办银行会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个人信息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如今我国各大银行都已联网,并建立了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若在一家银行出现不良记录,全国各地银行网点都能查询到。而记录一旦出现,银行将冻结其账户,并不再为其办理各项银行业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也将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将其姓名、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学校真心希望不要在这张不光彩的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此外,违约人也将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同学们,国家助学贷款是你人生的第一笔信用活动,踏入社会后,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活动中,对将来的生活、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你的前途和命运也将因此发生改变……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无诚不信,无信不立,为了幸福美好的人生,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认真履行还款付息义务。离别在即,母校向全体贷款毕业生倡议,为了使自己能够享受幸福人生,也为了更多贫困学子能顺利完成学业,按时还贷付息,用实际行动塑造师院学子的良好社会形象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亲爱的学子们,衷心祝愿你们前程似锦,衷心期待你们大展宏图。

母校期待你们每一个成功的消息!

    热忱欢迎常回家看看!

联系人:李老师 13939445297

        崔老师 13523129960

        魏老师 13630948961

办公室:0394-8511866

联系地址:周口市文昌街东段周口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编:466001

                                周口师范学院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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