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admin        2008-05-27        85

各教学系: 

    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有关要求,2008学年在校生(老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全面开始,为充分保证2008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批、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做出如下安排: 

    一、申请程序:

    1教学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通知到所有在校学生,具体受理本院系学生贷款申请、负责申请学生的信息统计、系统录入及核对工作。

    2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发放《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申请审批表,要求学生利用假期回家将有关材料准备、填写完善后于下学期9月5日前交至各教学系

    二、申请对象和范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08届毕业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且学籍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

    6. 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方法及要求:学生向本教学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各教学系收齐后于6月15日前(老生)交资助中心存入学生贷款档案,一份由各教学系保留,作为学生申请贷款的依据。教学系初审通过后进行学生个人信息的统计和录入。

    五、申请额度:以500元为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只贷学费

    六、申请时间:

    1. 我校1、2、3年级老生(08届毕业生除外)申请时间5月23日―6月3日

    2.  6月3日上午,各教学系到资助管理中心凭《助学贷款统计表》领取《助学贷款审批表》;

    3. 6月15前系统录入及核对工作全部结束。

    4. 6月2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我校08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老生)数据信息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08年在校生(老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结束;

    5. 08级新生的贷款申请自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开始,下学期一律不再受理老生的贷款申请。新老生贷款发放时间均为2008年11月9日。

    七、贷款比例:此次贷款学生比例暂无统一要求。但应本着关爱困难学生,为学生服务的原则,从解决学生的的实际困难出发,切实做好此次贷款的申请工作,充分满足贷款学生的需要,降低学校欠费率。

    八、其它事项:6月15日后可到资助中心领取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附件:周口师院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统计表

                 周口师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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