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及严禁学生校外住宿的通知

  崔国庆        2017-03-10        3225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严禁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等现象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班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讲解等方式说明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的危害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4〕6号)、《周口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暂行意见》(院政发〔2014〕31号)、《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院政发〔2009〕144号)等规章制度。
    二、学院要对学生住宿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学生住在学校分配的床位上,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准确的数据。请各学院学生住宿信息于3月17日发到24486491@qq.com
    三、学院要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私自校外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等学生逐个核实登记;对已私自校外住宿的学生,学院要加强教育、引导,并限期于3月17日之前搬回学校住宿。对经劝说仍不搬回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学院于3月17日下午4:00前将《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私自校外住宿统计表》交学生处崔国庆处。
    四、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如不听劝告,不按规定时间搬回学校住宿者,学校将按照《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院政发〔2009〕144号)第二十一条第五款:未经批准在校外住宿或者无正当理由经常晚归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私自校外住宿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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