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活动的通知

  魏宇        2018-03-30        490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育部、省教育厅

二、报送时间

2018年4月2日

三、推荐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四、推荐名额

教育厅要求每个学校限报1人,各学院推选1名候选人,学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五、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六、申报要求

将报名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随同报名表(word格式)、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报送。

3.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30日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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