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魏宇        2018-08-31        1006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就本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设置原则与要求

1.勤工助学长期岗每学年初重新设置,各用工部门的岗位都需重新申请。每学年按照九个月设置,寒暑假期间不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主要是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要求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工作。

4.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助育人的重要载体,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要以校内的助管、助教、后勤服务为主要内容,提倡结合学生的能力和专长设置岗位。各设岗部门在学生上岗前需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并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培养和指导,注重学生的能力提升和成长成才。

5.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业,固定岗位每周工作时间应在8小时范围内,每月不能超过40小时。

6.各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日常考勤工作。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用工岗位进行检查,若虚报岗位、日常考勤不严及管理不善,一经发现将撤销该勤工助学岗位。

二、报酬标准

勤工助学报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支付,酬金标准为每岗每月200元,次月15日左右发至学生一卡通中。各设岗部门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3号前将本部门上个月《勤工助学考核表》(见附件5)、报送至行政楼215,为了不影响全体勤工助学同学工资及时发放,请各设岗部门按时报送,逾期不报者自行本月承担勤工助学工资。

三、申报时间:《周口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附件4)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95日,其他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

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填写《周口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见附件3),9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4273776@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5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部门在编教职工人数,二级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对部门申报岗位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上学期使用的学生本学期可继续使用,但用工部门岗位须重新申请。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4. 学生根据发布的岗位招聘信息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到相应的用工单位应聘。续聘学生不需再填此表。

5. 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与录用学生签订《勤工助学用工协议》。

6. 用人单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勤工助学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勤工助学用工协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纸质版各一份。

7.每月3日前用工单位报送《勤工助学考核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确定勤工助学薪酬,报财务处统一打入学生一卡通。

附件1:勤工助学汇总表.xls

附件2:勤工助学协议.doc

附件3: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xls

附件4: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5:周口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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