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评先表优的通知 |
崔国庆 2018-09-24 1355 |
周口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评先表优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评先表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2816名,占学生总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862名,每班级2名,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干部34人;优良学风班127个,占班级总数的30%。具体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按照《周口师范学院学生评先表优实施办法》(院政发〔2014〕143号)、《周口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院政发〔2014〕12号)文件要求进行。评选结果在教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教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的提名,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教学院研究;校团委负责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候选人须填写《周口师范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周口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相关表格到学生处网页下载)。 (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须以集体为单位写出申请,填写《周口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审批表》,提交相关材料报教学院。教学院组织辅导员、教师以及学生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经教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 (三)10月11日下午5点前把评选结果纸质版报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同时把《2017-2018学年度评先表优名单》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zknu.edu.cn。具体表格可到学生处网页下载。 四、相关要求 评先表优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配名额评审、推荐,确保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学生处 2018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