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选聘学生工作助理的通知 |
崔国庆 2019-09-24 1027 |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渠道,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全面、细致、深入地了解学生对学校在学生服务、教育、管理中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学生处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工作助理。现将有关选拔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选聘对象主要为我校2018级、2019级优秀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心,志愿为同学服务,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合理调整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关系,每周能保证8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 4.诚恳热情,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基本技能。 5.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首先要协调好各方面工作,保证完成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广泛开展学生工作相关调研,及时了解学生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及反馈; 2.组织开展全校学生课堂出勤检查、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3.协助老师进行档案和文件的处理、数据资料整理和录入等工作; 4.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5.积极开展思想引领、优良学风建设、优秀榜样宣传、文明宿舍建设、公寓文化建设等相关活动, 6.学校学生宿舍之家、学生事务大厅值班工作。 7.负责老师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选拔聘用程序 1.请各教学院择优推荐3-4名同学,也可自我推荐,填写《学生处学生工作助理选聘报名表》(请见附件),于9月28日下午5点前送到学生处216办公室。 2.2018年招聘的学生工作助理,可以申请2019年学生工作助理,经面试考核等重新录用。 3.学生处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进行面试和选拔。 四、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学生助理一经录用即可上岗,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者颁发聘书,正式成为学生处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期限一学年。 2.学生助理按照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发放酬金。 3.学生处每学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对学生助理进行年度评优,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助理并颁发荣誉证书。 请各教学院本着发现、培养、锻炼学生骨干为目的,将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推荐到学生处担任学生助理,共同推进我校学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学生处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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