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崔国庆        2021-12-04        403



各学院:

20211220日,我校有452名贷款学生需要自付利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资助政策,在确保“应贷尽贷”的原则下,更应加强贷后管理,减少学生因贷款违约产生征信不良记录,给学生工作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提醒督促学生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是关心关爱学生的重要体现,也是减少学生助学贷款违约、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循环的重要环节。

二、制定本息回收工作方案

    20211220日,有自付本息回收工作任务的学院,要实现自付本息回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当年本息回收预测情况制定自付本息回收方案要提前着手,抓住关键时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利用多种渠道逐一联系相关贷款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告知应自付本息情况。联系情况要在贷款业务系统中及时做好登记,同时填写《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催缴联系情况登记表》,注重贷后管理档案的归集和留存。

三、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加强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要深入宣传违约对个人征信影响,提高贷款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

    四、确保信息安全

各学院在使用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和微信集群系统推送信息的过程中,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受助学生信息管理,要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推送信息不得包含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等敏感信息。档案材料按规定存放在安全场所。防范和杜绝无意识泄露,对于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特别是有意贩卖借款人个人信息的,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20211220日,需要自付本息的学生(含往年逾期)名单已发到资助工作群(各学院可通过贷款业务系统“贷后管理”“催款通知”模块查询学生的详细贷款信息)。

20211215日前,各学院把《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催缴联系情况登记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附件: 《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催缴联系情况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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